根据国家统计局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统计数据显示,河南省2024年上半年商品、服务类电子商务交易额为6638.3亿元,居全国第十位,较上年同期增长10.9%。
商品、服务类交易稳步提升。从交易对象看,上半年全省商品类交易额为4996.0亿元,同比增长10.3%,占商品、服务类交易额比重为75.3%;服务类交易额为1642.2亿元,同比增长13.0%。从交易主体看,上半年全省对单位交易额为3716.8亿元,同比增长8.2%,占商品、服务类交易额比重为56.0%;对个人交易额为2921.4亿元,同比增长14.7%。
规上企业电商交易相对稳定。根据规上重点企业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监测显示,上半年全省规上企业电子商务销售额为4311.5亿元;规上企业电子商务采购额为2616.4亿元。
网上零售持续快速增长。上半年全省网上零售额为2236.3亿元,同比增长17.8%,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12.2个百分点。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为1833.1亿元,同比增长14.7%。
电子商务平台交易增长较快。按照“全国一盘棋”的思路,各省(市、区)监测本区域内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情况,国家统计局再根据交易的卖方所在地反馈各地数据。截至6月底,河南监测的本省电子商务平台共计79个,在本省电商平台上实现的交易金额为2548.4亿元,同比增长29.0%。从地区分布来看,电子商务平台数量最多的为郑州市,拥有平台30个,实现交易金额2131.2亿元,分别占全省的38.0%和83.6%。
跨境电商持续增长。根据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办公室监测显示,全省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额1321.0亿元(含快递包裹)。其中,出口960.6亿元,进口360.4亿元。
注:
1.河南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统计口径为国家统计局标准口径,企业必须通过网络下订单才构成电子商务交易。全省跨境电商交易额统计口径为广义口径,包含线上完成的交易以及线上线下融合共同完成的交易额。
2.规上重点企业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监测范围为规模以上工业,有资质的建筑业、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,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、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,规模以上服务业四类法人单位。